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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面及车载式QI无线充电器的FCC要求

嘉峪检测网 2018-08-30 10:46

导读:不同类型的无线充电器按KDB 680106要求,测试法规可分别参考47 CFR PART 15、47 CFR PART 18或共同参考两者

测试参考标准:


不同类型的无线充电器按KDB 680106要求,测试法规可分别参考47 CFR PART 15、47 CFR PART 18或共同参考两者,具体可参考下表:

RF Exposure要求:


对于常见的桌面式无线充电器,需使用电磁场强探头在距离产品15cm处(多线圈同步发射的,顶部需在20cm处),在顶部及四个面进行测试。针对车载无线充电器,则需要在0cm、2cm、 4cm、 6cm、 8cm、 10cm的距离分别进行测试。所测量的值不能大于614V/m的50%及1.63A/m的50%。

 

应在用户手册中声明类似警示语:This equipment should be installed and operated with minimum distance 20cm between the radiator and your body.

 

认证形式:


可按SDoC或Certification程序进行认证。当产品满足以下要求时,则不需咨询FCC或遵循PAG程序,即可按SDoC程序直接测试出具报告或由FCC授权实验室测试并提交TCB申请FCC ID。

充电工作频率低于1MHz;

每个线圈的充电输出功率等于或低于15W;

无线充设备只包含单个主要线圈和单个次级线圈配对发射,当有多个主要线圈和次级线圈发射时,也是一一配对发射;

 无线充接收端直接接触置在发射端上进行充电;

仅满足非固定类产品RF Exposure要求的产品;

测量探头距离无线充电设备15 cm时,磁场强度的测量值小于MPE限值的50%,如果设备含有多线圈同步发射的情况,顶部的测试距离则为20cm;

来源:AnyTesting

关键词: 无线充电器 FCC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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