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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总局解答计量、检验检测、标准相关问题汇总

嘉峪检测网 2024-12-17 09:30

导读:市监总局解答计量、检验检测、标准相关问题汇总

问:《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第九条规定是否适用于重量单位斤(500g)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 告2024 年第 7 号,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其中第九条规定:日常生活中根据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使用,交易双方对所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认知一致,不会因此造成交易损失的。用于表述西式蛋糕、比萨饼直径长度,电视机、电脑、手机显示屏对角线长度,钻石、宝石的重量,照片和复印纸规格等。

 

这里关于重量单位仅举例钻石、宝石重量,请问咱们中国常用的传统重量单位斤(500g)是否也在此条款的范围内?

 

答: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 历史上市制单位主要包括市尺、市亩、市斤等。因此,用于市场贸易的(市)斤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

 

回复部门:计量司

 

时间:2024-08-22

 

问:宝石单位“克拉”作为非法定计量单位,可以使用吗

 

宝石的计量单位“克拉”既然不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什么商场的标注还在使用,国家没有监管要求吗?

 

答: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属于特殊需要的,可以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动态更新。市场监管总局已发布《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清单》中明确,“四、根据所涉行业相关的国际协定、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在制造、销售和进口的产品及其包装物、说明书上使用的,以及用于制造此类产品的。”,宝石的质量单位“克拉”属于此种情况。感谢您对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关注。

 

回复部门:计量司

 

时间:2024-07-22

 

问:能否通过多渠道验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在检测报告的核查过程中,如果报告的真实性只能由出具机构自行确认,而其他机构或个人难以验证,这可能导致验证渠道的单一性问题。一旦出具报告的机构无法提供明确回复或有效证明,将给第三方判断报告的真实性带来困难。请问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吗?检验检测报告的真伪,除了向出具检测报告的机构联系,还有其它途径来辨别检测报告是否存在伪造?

 

答:第三方检测报告多为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单个样品的检测报告无法就整批货物或某次生产行为或某个厂家的持续生产行为是否符合标准提供证明。检测机构须对其检测行为承担责任,采信检测报告的前提是信任该检测机构,如果存在“出具报告的机构无法提供明确回复或有效证明”可以选择不采信该报告。要求报告提供方另行委托检测或自行委托检测。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4-11-26

 

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如何查真伪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查真伪(编号:241212051962)

 

答:一、编号上传不强制,平台对编号信息不做审核 现行法律法规未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将出具的报告内容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倡导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平台上传报告编号供社会公众查询,既是一项便民服务措施,也能督促检测机构规范出具报告的行为,对每一份报告都认真负责。该倡导不具有强制性,平台无法对编号进行审核,报告编号信息由机构自行上传,并对上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未完成最近一期统计工作的检测机构无法上传检验检测报告编号 每年年初开展上一年度的检验检测统计直报工作,为保证上传账户真实有效,上传报告编号的检测机构必须参加并完成最近一期统计工作,如未参加则无法上传报告编号。新获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当年无法上传报告编号,可待次年完成统计工作后再行上传,届时也可补传上一年度的报告编号。检测机构如在新获资质认定的当年有上传需求的,经资质认定部门同意,可临时开放上传权限,次年仍需按照先统计再上传的规则进行。三、查询结果仅说明检测机构和报告编号的关联性 现行法律法规未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如何编号做出要求,检测机构出具报告的编号不具有唯一性,在查询时,同一编号可能对应多家机构。查询到的结果展示,仅说明机构出具过相关编号的报告,证明该报告编号与上传编号的检测机构的关联性,这种关联性无法证明编号下的报告内容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曾被篡改,仅能证明该编号曾为该检测机构使用。检测机构上传编号的行为,仅是检测机构使用该编号的一种声明。四、查询结果仅能作为进一步验证报告的辅助手段 报告使用者在验证报告真伪时,可对这种关联性加以使用,但是这种关联性不能作为验证报告的唯一方式。如果查询到编号与检测机构具备关联性,可向该检测机构进一步了解报告的相关信息或进一步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如果查无编号或者编号和机构无法对应,也无法就此证明该份报告一定为假报告,但该机构一定未在平台上传相关信息,报告使用者可就此向该份报告的出具方或提供方提出质疑。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4-11-26

 

问:团体标准如何查重

 

请问“团体标准组织发布的团体标准提出的技术要求(引用内容除外),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一致度不超过30%。并需要提供查重报告或组织声明。”其中查重报告或组织声明有没有具体内容要求,如何查重,是自己搜索已有标准然后进行技术要求比对吗?查重范围是相关技术要求标准全覆盖吗?一致度的计算规则是什么?恳请进行一个详细的指导。

 

答:查重报告应明确本标准与其他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对相同标准化对象提出的指标及其指标值一致性情况。团体标准组织可以自我评估并作出声明,也可以委托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核查,并出具报告。以本标准技术内容条款数为分母,以本标准技术内容与其他标准已经规定的技术内容一致的条款数为分子,计算团体标准与其他标准的一致度。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

 

时间:2024-10-21

 

问:地方协会发布标准的适用范围

 

请问地方协会发布的标准,适用范围可以全国适用么?比如 山东省节能协会发布的标准,适用范围是全国还是仅限山东省呢?

 

答: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团体标准的应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

 

时间:2024-10-08

 

问:国家质检中心需要取得CNAS认可吗?

 

您好!请问,国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必须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和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吗?如果必须取得,那么依据的文件是什么?谢谢。

 

答:您好,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及其所在法人单位资质认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向国家质检中心单独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在其法人单位资质认定证书附页上保留国家质检中心名称。国家质检中心所在法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自愿申请实验室认可。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4-08-27

 

问:《检测报告》与《试验报告》的真伪如何辨别

 

我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竞争方提供的具有CMA及CNAS标志的《试验报告》,与我方提供的具有CMA及CNAS标志的《试验报告》的检测机构相同、编号相同,但内容数据不同,我方向采购方提出了疑问,采购方向检测单位出具了询问函,检测单位以不能随意提供为由拒绝了,检测单位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规?

 

如果有一方针对检测报告进行了造假(改动内容),如何进行辨别,从何途径进行辨别?

 

答:对该拒绝行为,暂无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强制性要求,建议向提供该检测报告的竞争方证实或经由该竞争方向检验检测机构证实,如发现造假行为,可作为线索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4-08-23

 

问:如何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合法性

 

问题一:收到带有CMA字样的检验报告,如何查询该机构的合法性?

 

问题二: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不到该企业的信息,是不是可以认定该企业没有资质出具带有CMA字样的检验报告?

 

答:1.建议向该机构获取资质认定许可的市场监管部门查询,如为市场监管总局许可,可在http://cma.cnca.cn/cma/solr/tBzAbilitySearch/list?flag=hide查询。2.如为各省市场监管局许可,建议向该获证市场监管部门查询,相关信息需各省市场监管局手动上传至该网站,信息更新较慢。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4-08-23

 

问:认可与检验检测报告都必须上传平台吗?

 

是否有相关官方文件规定认可的检测报告上传要求?

 

答:报告编号信息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上传,由上传机构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4-08-22

来源:Internet

关键词: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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