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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粉唑醇等物质残留限量标准 2016年8月16日生效

嘉峪检测网 2016-02-19 11:42

导读:2016年1月27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71,修改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C)No396/2005,修订部分商品内部或表面的1-甲基环丙烯(1-methylcyclopropene)、氟啶虫酰

2016年1月27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71,修改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C)No396/2005,修订部分商品内部或表面的1-甲基环丙烯(1-methylcyclopropene)、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粉唑醇(flutriafol)、吲哚乙酸(indolylacetic acid)、吲哚丁酸(indolylbutyric acid)、烯草胺(pethoxamid)、抗蚜威(pirimicarb)、丙硫菌唑(prothioconazole)、伏虫隆(teflubenzuron)的最大残留限量。

本法规2016年8月16日生效。

来源:质检总局

关键词: 粉唑醇 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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