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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YY 0167-2020《非吸收性外科缝线》等2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修改单

嘉峪检测网 2024-07-08 12:42

导读:刚刚,国家药监局发布YY 0167-2020《非吸收性外科缝线》等2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修改单已经审定通过。

刚刚,国家药监局发布YY 0167-2020《非吸收性外科缝线》等2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修改单已经审定通过,内容如下:

 

附件1

YY 0167-2020《非吸收性外科缝线》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1日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12个月后实施。

 

一、4.2.2

“每根缝线的平均值应在表2规定的相应规格的线径平均值的范围内。”

修改为:

“线径的平均值应在表2规定的相应规格的线径平均值的范围内。”

二、A.2.4

“计算单根缝线三个位置单个值的平均作为线径平均值。”

修改为:

“对总共10根或30根缝线逐点进行试验,记录每个测量点的线径单个值,以30个单个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线径平均值。对于不同缝线长度的线径试验方案见表A.1。

表 A.1 线径试验方案

方案

缝线标称长度(L

cm

每根缝线上

试验点数量

缝线数量

备注

1

L≤30

1

30

缝线

2

30<L≤120

3

10

缝线

3

L >120

3

10

随机选取30cm<L≤120cm的缝线

 

方案1:取 30 根缝线,对每根缝线单个位置点进行试验,总计测得30个单个值。

方案2:取10 根缝线,对每根缝线3个位置点进行试验,位置点应对应于标示长度的约1/4、1/2和3/4处,总计测得30个单个值。

方案3:取10 根缝线,随机选取每根缝线中的任意长度部分,对该部分缝线的3个位置点进行试验,位置点应对应于随机部分上约 1/4、1/2 和 3/4处,总计测得30个单个值。”

 

附件2

YY 1116-2020《可吸收性外科缝线》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1日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12个月后实施。


一、4.2.2

“每根缝线的平均值应在表2规定的相应规格的线径平均值的范围内。”

修改为:

“线径的平均值应在表2规定的相应规格的线径平均值的范围内。”

二、A.2.4

“记录每个测量点的线径单个值,并计算出每根缝线3个位置单个值的平均值作为线径平均值。”

修改为:

“对总共10根或30根缝线逐点进行试验,记录每个测量点的线径单个值,以30个单个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线径平均值。对于不同长度缝线的线径试验方案见表A.1。

表A.1 线径试验方案

方案

缝线标称长度(L)

cm

每根缝线上

试验点数量

缝线数量

备注

1

L≤30

1

30

缝线

2

30<L≤120

3

10

缝线

3

L >120

3

10

随机选取30cm<L≤120cm的缝线

方案1:取30 根缝线,对每根缝线单个位置点进行试验,总计测得30个单个值。

方案2:取10 根缝线,对每根缝线3个位置点进行试验,位置点应对应于标示长度的约1/4、1/2和3/4处,总计测得30个单个值。

方案3:取10 根缝线,随机选取每根缝线中的任意长度部分,对该部分缝线的3个位置点进行试验,位置点应对应于随机部分上约1/4、1/2 和3/4处,总计测得30个单个值。”

来源:国家药监局

关键词: 非吸收性外科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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