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老师,我司开发的产品【透明质酸钠祛疤敷贴】拟进行分类界定申请,产品基本信息如下:
(1)成份及结构组成:由透明质酸钠、葡糖氨基葡聚糖、注射用水、卡波姆、非织造布组成;
(2)预期用途:用于辅助改善皮肤病理性疤痕,辅助预防皮肤病理性疤痕形成。
请问提交分类界定申请资料时,为了证明该产品为非药械组合产品,须提供哪些补充资料,是否提供《透明质酸钠祛疤敷贴抑菌实验报告》证明产品无抑菌作用和《透明质酸钠祛疤数贴透皮试验报告》不被人体吸收即可?
【答】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核实回复如下:需要视产品作用机理,预期用途,主要成分等进行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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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药监局
关键词:
透明质酸钠祛疤敷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