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分析与探讨

嘉峪检测网 2025-05-24 12:34

导读:本文梳理了当前全球药品监管及检查机构开展的药品检查创新方式。

摘  要

 

药品检查作为药品监管的重要手段,在保安全与促发展两个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球药品检查工作面临资源不足以及特殊情况下难以开展现场检查等挑战,许多监管机构开展了多种药品检查创新方式的探索实践。本文梳理了当前全球药品监管及检查机构开展的药品检查创新方式,从药品检查的看、听、说、写、行、嗅、思等行为要素出发,系统分析了现场检查、远程检查、书面检查及混合检查等各类检查方式的差异,结合具体实践详细分析了各类药品检查创新方式的优缺点,并从风险管理角度构建了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应用可行性分析参考决策模型,以期为药品检查工作的高质量创新发展提供参考。

 

As an important tool of drug regulation, inspection plays a crucial role in ensuring drug safety and promoting industry development. In recent years, global drug inspection efforts have faced challenges such as limited resources and restrictions on conducting on-site inspections under special situations. In response, many regulatory authorities have explored and implemented various innovative inspection methods. This article reviews current global practices in drug inspection innovation and analyzes them based on key behavioral elements—seeing, listening, speaking, recording, visiting, smelling, and considering.It systematically compares on-site, remote, document, and hybrid inspections, and evaluat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each method through specific practices. Furthermore, the paper proposes a risk-based decision-making model to assess the feasibility of these innovative approaches, aiming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high-qualit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drug inspection practices.

 

关键词

 

药品检查;检查方式;检查行为要素;检查决策模型;远程评估

 

drug inspection; inspection methods; inspection behavioral elements; inspection decision-making model; remote assessment

 

纵观全球, 药品检查是药品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 主要包括批准前检查(pre-approval inspection)、常规检查(routine inspection)、有因检查(forcause  inspection)三大类。部分监管机构以此为基础,根据检查目的、检查地域、检查机构的不同,建立了注册核查(registration inspection)、简化检查(concise inspection)、跟踪检查(followup inspection)、境外检查(overseas inspection)和其他检查(other inspection) 等多种检查类型[1-4]。在各种不同类型的药品检查方式中,现场检查(on-site inspection)是较为基础、传统、常见、有效的检查方式,但其常受到检查资源不足或受限、特殊情况(包括疫情防控或部分区域冲突等)下无法成行等因素的影响。基于此,全球许多监管及检查机构, 如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NMP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EMA)、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uropean Directorate for the Qualityof Medicines & HealthCare,EDQM)、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edicines and Healthcare products Regulatory Agency,MHRA)、澳大利亚治疗产品管理局(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 ,TGA)、俄罗斯联邦药物与规范研究院(State Institute of Drugs and Good Practices,SID & GP) 等, 探索建立了多种类型的非现场检查创新方式加以应对, 如远程检查(remote/distant inspection)、视频检查(virtual inspection)、书面检查(document inspection)、桌面检查(desktop inspection)、远程评估(remote/distant assessment)、混合检查(hybrid inspection) 等, 其核心是基于检查互认、远程通信与信息化手段对被检查单位GXP 符合性情况的确认与评估。部分国际组织和药品监管机构发布了相应的指南、问答或思考性文件, 如WHO 发布的《关于对医疗产品监管的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实验室规范(GLP)、良好临床试验规范(GCP) 合规性进行基于文件评估的良好操作规范》(WHO Good Practices for Desk Assessment of Compliance with Good Manu facturing Practices,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s and Good Clinical Practices for Medical Products Regulatory Decisions)[5]、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harmaceutical Inspection Co-operation Scheme,PIC/S) 发布的《远程评估指南》(PIC/S Guidance on Remote Assessments)[6] 和《远程评估备忘录》(Aide-Memoire Remote Assessments)[7]、FDA发布的《关于开展远程监管评估问答行业指南草案》(Conducting Remote Regulatory Assessments Questions and Answers Draft Guidance for Industry)[8]、美国注射剂协会(Parenteral Drug Association,PDA) 发布的《GMP/GDP 远程或混合检查的考虑点》(Points to Considerin Remote and Hybrid GMP/GDP Inspections)[9]、EMA 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大流行期间远程GCP 检查指南》(Guidance on Remote GCP Inspections during the COVID-19 Pandemic)[10] 等。

 

针对现有各类药品检查创新方式的探索与实践经验总结显示,各类药品检查创新方式无法完全替代现场检查方式,各类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存在固有的局限性,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达到与现场检查同等的效果与目的,故部分监管机构将其称为远程“ 评估(assessment)”而非“检查(inspection)”[6,11]。本文以药品检查过程中的检查行为要素为基础,对当前各类药品检查方式进行梳理,并结合具体实践对各类药品检查创新方式的优缺点与应用进行对比分析和探讨。

 

1. 药品检查方式概述与流程差异分析

 

药品检查是依法开展的监管工作,药品检查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现场检查作为基础检查方式, 是指检查组赴药品研制、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现场,根据检查目的进行系统的审核与核查,以评估药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进而为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和可及性提供保障的活动。对于目前各类药品检查创新方式,从其实质内容分析来看,主要包括远程检查、书面检查和混合检查3类:①远程检查是指通过视频会议、远程视频观察、远程数据访问、远程审阅等方法对被检查单位的文件、记录、数据、现场等进行审核确认,尽可能实现现场检查各项内容的检查方式。为了尽可能达到与现场检查一致的效果,部分监管机构还尝试采用虚拟现场检查等技术手段(如利用智能眼镜),基于远程信息技术对检查支持力度的不同(如检查全程的实时视频会议、操作现场实时视频、文件与记录的实时展示、与企业人员的实时沟通等),远程检查可被划分为全面交互式(fully interactive)和部分交互式(partially interactive)[6]。调研发现,远程检查方式是COVID-19 大流行期间许多监管机构( 如NMPA、EMA、MHRA、TGA、SID&GP 等) 主要采用的药品检查创新方式[12]。②书面检查是针对企业按要求提交的文件、记录及视频录像进行检查,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企业补充提交材料,不进行视频会议和远程数据访问,主要基于文件和记录审核的检查方式。书面检查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在对其他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认可的基础上,通过文件与记录审核确认其他监管机构的现场检查是否覆盖本次检查的范围,进而决定是否采纳其他监管机构的现场检查结论。这是WHO 在对严格监管机构(stringent regulatory authority,SRA)检查结果认可的基础上,长期采用的非现场检查方式[13]。另一类是当检查任务与要求仅为核实个别事项且可通过文件与记录审核达到检查目的时,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检查结论的方式。③混合检查是指将现场检查和远程检查结合开展的检查方式。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部分监管机构对混合检查与非基于检查认可的书面检查进行了探索。需要注意的是,基于风险的原则是药品检查的核心所在,在考虑采用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前,需要先评估该方式是否适用于检查任务与要求、能否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从检查流程来看,药品检查通常分为检查前、检查中及检查后3 个阶段,一般包括检查计划、检查准备、检查通知、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审核、检查结果通知、缺陷整改审核、检查结论等环节。笔者以我国药品境外检查为例,分析不同检查方式流程差异,如图1 所示。

我国药品境外检查主要以现场检查方式为基础和核心,同时开展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等创新方式的探索实践[14]。上述检查方式在检查流程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检查前与检查中两个阶段:①在检查前阶段,与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相比,现场检查需要进行检查组签证等外事手续办理,相关事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一般在现场检查前一周发送正式检查通知至企业,其中包括需要企业提前准备适当数量的材料清单和初步日程安排,目的是提高现场检查效率。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不涉及出境,不需要进行签证等外事手续办理,但在检查准备环节需要针对不同地区时差、检查期间双方交流方式( 视频会议、邮件等)、数据传输方式(数据共享平台、邮件等)、翻译需求、必要时为检查期间分组讨论所需的备用会议室、远程访问数据库及操作现场视频实时连线可行性等内容进行细致沟通。一般在检查前40 天发送正式检查通知至企业,其中详细列出检查所需的所有材料与翻译要求,企业在检查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沟通确定的数据软件或刻录光盘完成材料递交。远程检查通常需要结合任务情况,基于生产质量管理各要素确定检查所需要的文件、记录、图纸与视频等(对应现场常规检查);书面检查需要基于检查发起的原因,确定检查所需要的文件与记录(对应现场有因检查)。②在检查中阶段,现场检查在企业现场开展,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在远程会议室开展。其中,远程检查与现场检查流程基本一致,包括首次会议、检查实施、末次会议等。书面检查以确认原因、解决问题为目的,通常不包括首末次会议,检查期间会通过邮件提出其他需要进一步补充的文件与记录。检查时间通常约为5 天,需要根据具体检查场地与产品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实际执行中,部分检查机构在开展远程检查时分多个阶段或多个步骤进行,导致该阶段持续时间较长。对于混合检查方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在境内药品检查中也进行过相关探索实践,其基本流程与现场检查一致,主要差异在于部分检查员通过远程视频及材料审核进行检查,同期部分检查员在现场进行检查。除了采用远程检查与现场检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外,部分监管机构还采用了先进行远程检查,再基于远程检查情况安排个别检查员赴现场对部分内容进行快速确认的流程。

 

2. 药品检查行为要素分析

 

药品检查员是检查工作的“灵魂”所在,优秀的药品检查员需要在掌握药品检查法律法规与标准指南相关知识、药学专业技术知识、质量管理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熟悉药品检查流程与要求、国内外药品检查趋势与动态等内容,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与系统性思考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与报告撰写能力、较强的心理素质与情绪把控能力、优秀的团队协作与应急处理能力、客观高效发现问题的能力、熟练应用计算机的能力、较好的总结分析与研究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药品检查经验。鉴于药品检查员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与检查经验等的不同,其在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执行药品检查任务时,采取的检查方法与检查技巧会存在一定差异。国际上,许多国际组织与药品监管机构强调基于风险的检查,要求药品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根据风险适时调整检查的内容、深度与广度,在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前提下考虑“法无定式,随况而调”,即检查方法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优化。对此,笔者认为,对药品检查员的检查行为要素进行分析,有助于从底层逻辑理解各类药品检查方式的开展机制与功能。药品检查员的检查行为要素通常包括:看、听、说、写、行、嗅、思,具体分析如表1 所示。

 

药品检查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行为要素“看”,包括审阅文件、记录、数据、视频等材料,掌握现场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与清洁情况,以及人员操作、物料贮存等情况,重点关注现场的细节(如磨损、死角、缝隙、清洁效果、标识等),同时应关注企业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行为与表情,评估相关人员是否存在隐瞒或拖延的情况、是否熟悉所负责工作等。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中,检查员通常只能对文件、记录、数据、视频等材料进行审阅,即便使用了虚拟现场检查手段也很难做到对现场情况以及企业人员行为与表情的有效评估,仍以文件、记录、数据、视频等材料为主要审核内容。混合检查则介于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之间,与现场检查相比,其可以实现对部分现场情况以及企业人员行为与表情等内容的评估,但对文件、记录、数据、视频等材料的检查占比更高。

 

药品检查期间,检查员需要与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包括听取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的介绍与解答,同时检查员介绍检查情况并对检查内容进行提问或提出要求,即行为要素“听”和“说”。有效的沟通交流对于保证检查效率具有重要作用,检查员通过与企业人员沟通交流,能够更高效地了解企业实际情况,更迅速地评估并确认关键事项。然而,“听”与“说”在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中受到限制或未得到运用,在混合检查中的运用也有所减少。此外,检查员在现场检查中还可能听到设施设备运行、报警等声响进而及时发现问题,而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难以实现此功能。

 

药品检查期间,检查员需要及时记录检查情况(采用电子或纸质记录等方式),最终形成检查报告。这在不同类型检查方式中的要求是一致的,但基于其他行为要素的差异,检查员在不同类型检查中记录的内容与占比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现场检查中,为了便于企业人员理解相关风险与问题,检查员必要时还会采用绘图等方式。然而,在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中,由于沟通交流受限,采取绘图等方式的情形较为罕见。

 

药品检查员赴实际现场开展检查,即行为要素“行”,需要基于现场环境与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检查路线与场地,善用检查技巧和手段,分析判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对应措施。从全球药品检查的典型案例看,某些情况下检查组前往检查现场的过程以及路线的选择可能直接影响本次检查结论。然而,此行为要素不适用于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例如,①某次检查中,检查员在对企业外围环境现场检查期间临时决定前往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QC)实验室现场。该检查员刚进入QC 实验室, 就看到一名企业人员抱着大量记录材料且试图躲避检查员。检查员跑步紧追后发现,该企业人员抱着大量编造的分析检测记录。②某次检查中,检查员在对QC 实验室现场检查时发现大量长菌的培养皿随意堆放,且培养箱内有标有相同编号与日期的培养皿。最终检查员确认,该企业使用空白培养皿进行标识后替换了长菌的培养皿。③某次检查中,检查员在企业垃圾站发现大量待销毁的生产与检验记录,而企业提供给检查组的记录为誊抄后的记录。④某次检查中,检查员在位于企业停车场的卡车集装箱内发现数台高效液相色谱仪,其中储存有多批次原料药检测不合格的数据。⑤某次检查中,检查员发现行走路程与企业布局相比存在异常,经深入检查发现,企业为了不让检查员发现仓库内存放的多批次无生产记录的原料药,在接受检查前新砌了一堵墙,试图掩盖该区域。大量案例显示,“行”的过程对数据可靠性相关问题的发现有着重要影响。此外,对于企业现场的清洁效果,有时需要通过现场触摸进行确认,如标识已清洁设备的角落位置,经检查员佩戴手套触碰后发现残留菌泥、铁锈等。对于部分有温度控制设备的区域(如冷库、阴凉库)或产热设备的区域(如注射用水制水间),人员进入后的体感温度应无明显异常,否则应对此开展更为深入的检查。

 

现场检查中,检查员还可以关注检查区域是否有异常或合理的气味(如有机溶媒、发酵培养等气味),当发现异常情况时,通常需要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检查重点。需要注意的是,此行为要素仅适用于现场检查和混合检查。

 

药品检查期间,对检查工作的持续思考贯穿检查全过程,包括对当前检查内容的分析、对已检查内容的总结、对后续检查内容与计划的考虑等。药品检查员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和资源条件下完成大量检查任务,其所具有的资源与企业药品研制和生产工作内容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在执行过程中通常采用基于风险的抽样方法来实现。若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抽取关键性内容,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与问题进行检查,就需要检查员具备基于风险的决策判断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系统性的思考能力、充足的知识储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必要的检查经验以及有效识别风险与问题的能力。在各类药品检查中,检查员均不能出现脱离实际的主观臆断,需要充分认识到检查本身具有的抽样属性的局限性。在现场检查中,检查员可以充分运用看、听、说、写、行、嗅等行为要素开展检查;在远程检查、书面检查和混合检查中,检查员需要考虑在检查手段受限的情况下开展检查。在各类药品检查中,检查员均需要持续、深入、认真地思考,坚持实事求是。在决策是否采取药品检查创新方式时,应注意评估受客观因素限制的适用性,而这也可能影响风险与问题的识别。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总结了现场检查、远程检查、书面检查和混合检查在行为要素方面的差异性,如图2 所示。整体来看,现场检查涉及多种行为要素的综合运用,且对应功能性更强。远程检查中,对文件、记录、数据、视频等材料的检查占比达90% ;语言沟通交流手段受到一定的限制,故书面沟通交流的内容相应增加;部分行为要素(如行、嗅)不适用。书面检查主要是基于对文件、记录、数据、视频等材料的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并通过邮件等方式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混合检查具备现场检查的所有行为要素,其中,在文件、记录、数据、视频等材料的审核方面占比更大,其他方面在投入的时间与有效性上均有所下降。混合检查中,尽管各行为要素的适用性均为“是”,但由于部分检查员未在现场,或在现场时间较短,部分行为要素的实际应用应视为“部分适用”,且检查组内成员之间(如远程检查员与现场检查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变得更加重要,也更加困难。尽管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开展过程受部分行为要素的限制,导致检查内容与深度受限,但当被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时,相关问题仍可被发现并进行相应处置。例如,我国药品检查员在某次远程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使用原料药有效期符合我国注册要求的严重缺陷,而后相应品种被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15];美国FDA 检查员在某次远程检查中发现,企业质量部门存在未对其合同生产商进行充分监督等缺陷,故发出警告信[16]。

 

 

3. 各类药品检查方式优缺点分析

 

笔者基于对各类药品检查方式基本流程与行为要素的分析,结合药品检查具体实践,从适用范围、执行影响因素等10 个方面对比分析了各类药品检查方式的优缺点,如表2 所示。

 

适用范围方面,现场检查在无其他客观条件限制(如检查资源不足、目的地实行隔离及旅行禁令等)时适用于各类检查任务,适用范围广。其他检查方式受限于行为要素功能性差异,适应范围有限,需要检查员对检查任务进行系统评估,针对每一个检查任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一品一策(case by case)”,以评估其适用性,或在有检查互认协议时按协议约定与程序规定执行书面检查。

 

执行影响因素方面,现场检查与混合检查的影响因素较多,如受境外签证办理、目的地实行隔离及旅行禁令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按计划执行检查。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在按计划执行方面受到的影响因素较少,通常能够按计划开展检查。

 

检查旅程方面,现场检查和混合检查均要求检查员(全体或部分)通过适宜的交通方式到达企业现场,无法避免必要的长途或短途出行。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不需要检查员赴企业现场,特殊情况下甚至不需要检查组集合,可避免出行。

 

特殊情况下对人员保护方面,由于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不需要检查员赴企业现场,不涉及出行以及与企业人员的面对面交流,能够有效降低相关安全性风险。

 

特殊软硬件需求方面,远程检查与混合检查通常涉及远程视频观察与视频沟通、文件与记录等材料远程传输等工作,需要在检查前与企业确认具备相关远程视频设备及适用位置,明确双方沟通及文件传输的工具或平台。书面检查中,需要明确传输接收文件与记录的工具或平台,应关注相关工具或平台是否存在信息泄漏的风险。

 

检查前准备工作方面,现场检查如涉及出境,则在检查前存在大量外事手续工作,包括规划检查组行程及预订酒店等事务性工作,但针对具体检查的准备工作较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少。远程检查、书面检查和混合检查前,均需要详细列出要求企业提交的材料清单,后续需要接收企业提交的材料,并确认其完整性,明确是否需要补充完善。

 

检查期间协调方面,现场检查中,由于检查组全体成员与企业人员均在同一场地,协调难度较低。书面检查中,由于任务目的与内容通常较为单一,主要通过邮件即可完成沟通,协调难度也较低。远程检查与混合检查涉及时差、视频连线、材料传输等因素,协调难度较高。混合检查可能还涉及检查组内成员远程沟通的情况,这进一步加大了检查期间的协调复杂程度。

 

检查费用方面,现场检查涉及差旅等费用支出,特别是开展境外检查时,交通费用相对较高;远程检查和书面检查涉及的差旅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较低;混合检查费用支出介于中间水平。

 

检查效率方面,现场检查中,检查员可以及时与企业人员沟通交流,快速确认风险情况,故检查效率较高。远程检查的任务和目的通常与现场检查一致,但许多内容只能依赖于检查员从大量材料中自行搜寻,且可能受视频连线设备运行不稳定、网络延迟、时差、文件与记录传输速度慢等因素的限制,导致沟通交流不畅。检查期间,部分检查员在检查机构内部受其他工作影响,导致检查效率降低。但也需要注意,在远程检查实践中,对于以核实单一事项为目的的检查任务存在提高整体检查效率的情形。书面检查的效率受检查目的影响较大,对于基于其他检查机构结果认可的书面检查,以及基于风险研判认为可以通过书面检查确认特定原因的有因检查,可以展现出较高的检查效率。但当拟通过书面检查完成常规性检查时,检查效率将较低,通常难以达到检查目的。混合检查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增加了检查期间协调难度,且受远程检查或书面检查的相关因素制约,检查效率较低。

 

检查深度与广度方面,现场检查中,检查员可以基于现场时间与风险情况适时调整检查重点,检查深度与广度较高。远程检查与书面检查中,检查员通常难以进行深入和细致的检查,难以发现数据可靠性问题,无法直接观察企业人员操作及设施设备运行,难以确认设施设备设计特征与细节,无法通过听、嗅等行为要素发现异常情况,检查过程中取证难度大,无法进行现场取样,需要企业具备良好的诚信度并积极配合等,因此检查深度与广度较低。混合检查的深度与广度介于中间水平,通常基于现场检查的占比而定。

 

4. 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应用原则探讨

 

笔者基于上述各类药品检查方式优缺点分析认为,检查深度与广度是影响检查方式应用最为关键的因素,注意不能脱离科学与实际要求检查员完成因受限于各类检查方式固有局限性而无法完成的检查任务。从药品现场检查的基本原理分析可知,药品现场检查实际上是采用了基于风险的抽样方法,常规的GMP 现场检查受检查时间、检查资源等因素影响,通常涉及全部关键现场,但仅会对少量关键文件、记录与数据进行抽查(此处“少量”是指抽查的材料数量与企业全部文件、记录与数据等材料数量相较而言,如果从现场检查所具备资源与抽查数量来看,应描述为“大量”),其核心在于基于风险的原则。因此,对药品检查创新方式的应用分析也离不开基于风险的原则。笔者参考国内外药品检查创新方式相关实践与总结,探索构建了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应用可行性分析参考决策模型,如图3 所示。

PIC/S 总结了药品远程检查、书面检查及混合检查方式的5 种潜在应用情形,包括:旅行限制;被检查现场活动受限,但之前检查显示其具有良好的合规性;对个别纠正预防措施的确认;迫切需要某药品的特定情况下, 对GMP 部分的快速评估;为检查收集信息[6]。在进行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应用可行性分析时,必须坚持“一品一策(case by case)”原则,需要对考虑采用药品检查创新方式的任务进行单独分析,尽管这种分析本身也会占用许多资源,但在确定采用创新方式开展检查前仍是必需的。首先,需要确定现行法律法规是否允许采用创新方式开展检查,如不允许则不能采用。其次,当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时,需要基于检查发起的原因与目的进行可行性分析,可结合药品检查创新方式的行为要素与优缺点、远程可访问性、上次检查以来场地变更情况、产品质量异常信息(如召回、药品不良反应等)、场地位置与距离、翻译需求与时差等因素综合评估其可行性,同时需要考虑药品可及性及临床应用的紧急程度与风险获益的权衡,如评估认为不适宜采取创新方式时,则不能采用。最后,从产品/ 工艺/ 场地、历史检查情况、数据可靠性3 个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各项指标均包括1、2、3 共3 个风险分值,数值越大表示风险越高。以药品生产企业为例分析如下:①产品/ 工艺/ 场地风险评估方面,由于采用药品检查创新方式难以进行深入和细致的检查,无法直接观察企业人员操作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故该指标聚焦于所检查产品、生产工艺及场地活动的复杂程度与风险情况。对于无菌药品、生物制品,以及工艺复杂制剂、多品种共线生产药品等,生产风险分值为3。对于常规非无菌制剂及原料药,生产风险分值为2。对于仅涉及外包装生产操作,以及无实际研发、生产及仓储现场的检查任务(如针对持有B 类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的检查、药物警戒检查等),生产风险分值为1。此外,对于具有实际研发、生产、分析检测、仓储等现场的单一性场地,需要结合企业具体开展工作的复杂性进行综合考虑分析,如涉及的建筑物及生产线数量、分析检测项目等。②历史检查情况方面,药品检查创新方式的应用不能脱离现场检查,故该指标聚焦于企业历史现场检查情况。近3 年内检查机构或其认可的检查机构对该场地的同品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缺陷数少于5 条且最终结论为通过,则风险分值为1。近3 年内检查机构或其认可的检查机构对该场地(不包括本次检查品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缺陷数少于5 条且最终结论为通过,则风险分值为2。不属于风险分值为1 和2 的情形,其风险分值为3。③数据可靠性方面,由于采用药品检查创新方式难以发现数据可靠性问题,该指标聚焦于企业数据管理规范性与合规历史等方面。当在历史检查中未发现企业存在数据可靠性方面的主要缺陷或严重缺陷,且近5 年内由本检查机构或其认可的检查机构对该场地进行了现场检查,或本次检查的目的与内容受数据可靠性影响较小(如仅确认某单一简单性问题的有因检查等)时,其风险分值为1。当检查的核心目的是确认企业数据可靠性(如企业被举报存在数据造假、诚信问题等),或企业近5 年内因数据可靠性问题出现任何检查不通过或存在主要缺陷的情况,或企业所处地区属于数据可靠性风险频发区域,或历史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误导检查员等情况时,风险分值为3。其他不属于风险分值为1 和3 的情形,其风险分值为2。将上述3 个指标的风险分值相乘,即可获得采用药品检查创新方式的风险等级评分。其中,低风险等级评分为:1 ≤乘积值< 8,表示可考虑采用药品检查创新方式。中风险等级评分为:8 ≤乘积值< 18,表示审慎考虑采用药品检查创新方式,需要结合任务发起的原因与背景进行风险权衡后决策,当数值越大时,采用创新方式达到有效检查目的的可能性越低,对监管决策与判断的支持性越低。高风险等级评分为:18 ≤乘积值≤ 27,表示不建议采用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当确认采用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后,需要基于检查的目的与内容,结合不同检查方式的特点与已建立的程序规定选择具体使用何种检查方式。基于前述不同检查方式优缺点的分析结果,一般不建议采用混合检查方式,因为该方式除了节省部分费用与避免部分人员的长途或短途出行外无其他优点,但与现场检查相比不足之处较多。

 

5. 结语

 

国际药品监管机构联盟(International Coalition of Medicines Regulatory Authorities,ICMRA) 在总结COVID-19 大流行期间GCP和GMP 远程检查方法与经验时认为, 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在COVID-19 大流行期间在保持最低限度监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必须认识到其局限性,药品检查创新方式无法完全替代现场检查。尽管如此,未来仍可继续探索药品检查创新方式作为药品监管工具之一的更多应用[6,11]。当前,针对药品检查创新方式,除药品境外非现场检查外,我国部分省级药品监管及检查机构也进行了一些其他探索与实践,包括跨机构协作混合检查、药品生产许可变更事项远程检查、跨省协作混合检查、持B 类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GMP 符合性混合检查、药品经营场所远程及混合检查、药物警戒远程检查等[17-23]。其中,对无实际研发、生产及仓储场地企业的检查,或对企业部分现场检查缺陷整改项目进行确认的检查,可考虑优先进行更多探索,探索中注意保留必要时继续开展现场检查的权利。本文对药品检查行为要素及不同类型药品检查方式优缺点进行了系统研究分析,并基于风险管理理念探索建立了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应用可行性分析参考决策模型,以期更好地探索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在实际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并结合信息化及智能化技术的创新发展,更好地推动智慧检查与多维度检查模式的构建,不断强化高效能监管,持续提高药品检查实效,促进药品检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持续强化药品检查工作对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提供参考。

 

引用本文

颜若曦.药品检查创新方式分析与探讨[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25.4(255):40-51.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

关键词: 药品检查

相关资讯

我要检测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