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检测网 2025-09-19 15:58
导读:妆品植物原料需依规定,在配方表备注栏标注原植物使用部位,如 “桃汁” 注 “果肉”。
Q:化妆品产品配方中使用了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如何标注具体使用部位?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配方中使用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应说明原植物的使用部位。如配方中填报原料为“桃(PRUNUS PERSICA)汁”,应根据其来源在配方表备注栏中备注其使用部位,如“果肉”。
来源:江苏省药监局审评中心
关键词: 化妆品 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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