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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械答疑】属于21-02-02的图像处理类软件,是否可以走豁免临床路径?

嘉峪检测网 2025-04-10 10:19

导读:软件属于21-02-02的图像处理类软件,是否可以走豁免临床路径?

【问】二类AI独立软件采用深度学习算法进行正常解剖结构(如腺体)的自动分割,根据分割结果进行三维重建(三维重建采用传统算法),并可自动测量腺体的直径、体积等。请问:1、前述软件属于21-02-02的图像处理类软件,是否可以走豁免临床路径?2、如不能走豁免临床路径,同品种选择类似功能的已上市软件(采用传统算法进行分割、重建)进行比对,针对算法差异,是否只需要提供算法性能研究资料作为比对差异支持性资料?

 

【答】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核实回复如下:一般情况下人工智能算法属于全新算法,不属于免临床评价的情形,如有可比的已上市产品,可以选择同品种路径进行临床评价,需要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来源:北京药监局

关键词: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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