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检测网 2025-07-26 17:50
导读:按照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创口贴(14-10-02)”进行产品备案时,申请人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问】按照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创口贴(14-10-02)”进行产品备案时,申请人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答】申请人应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2号,以下简称第62号公告)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158号)等文件要求提交“创口贴(14-10-02)”的产品备案资料,其中需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一)产品描述
应当详细描述产品的结构组成,不可用“等”字代替。如产品中接触创面的部分(如吸收性敷垫、防粘连层等)添加有一种或多种化学成分(非基质材料),应当写明具体的添加成分。产品中不能含有中药、化学药物、生物制品、消毒和抗菌成分、天然植物及其提取物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代谢作用的成分或者可被人体吸收的成分,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一类目录》)附录中所列成分。
此外,此类产品如有微生物限度要求,“产品描述”项下应当写明需符合的微生物限度要求。
(二)预期用途
依据《一类目录》,该类产品“用于小创口、擦伤、切割伤等浅表性创面的急救及临时性包扎”。提交备案产品的预期用途不应当超出《一类目录》规定的内容。
(三)型号/规格
创口贴的型号不应写为“水胶体型”“水凝胶型”“硅凝胶型”。因为所谓“水胶体型”创口贴实际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14-10-05水胶体敷料,“水凝胶型”“硅凝胶型” 创口贴实际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14-10-04凝胶敷料,均应按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该类产品建议以尺寸(如长×宽)、包装规格(如片数/盒)等划分产品的型号/规格。
来源:天津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