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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夹产品技术审评要点探讨

嘉峪检测网 2024-12-25 19:08

导读:文章以一次性使用血管夹产品为例,以该产品安全性、有效性问题为导向,对该产品在注册申报资料中的综述资料、研究资料、临床评价资料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

内容提要: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深,临床上血管外科疾病的发病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同时,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产业革命推动了血管外科领域的快速发展,也衍生出很多临床应用上便于操作、风险较低且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血管夹产品在国内推行多年并广泛被临床医生所应用,但目前尚缺乏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相关产品的指导原则对产品的注册申报及产品质量管理进行有效规范,导致在临床应用及监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与挑战。文章以一次性使用血管夹产品为例,以该产品安全性、有效性问题为导向,对该产品在注册申报资料中的综述资料、研究资料、临床评价资料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便于产品的注册申请人顺利进行产品注册申报,同时也为医疗器械产品技术审评人员、监管管理人员提供一定的技术参考。

关 键 词:血管夹 技术审评 注册 申报资料 灭菌 一次性使用

 

近年来,随着血管外科手术在国内的迅速发展,血管夹产品因其临床应用简单、止血效果好、使用风险较低,普遍应用于普外科、血管外科等相关医疗机构的科室[1]。根据文献报道,在临床上的止血过程中,使用血管夹产品进行止血的手术常用量为两三枚,国内的一些医疗器械生产厂商也敏锐地发现这一产品的市场前景及利好趋势,也纷纷通过国外进口产品转化或自主研发来积极抢占国内外市场份额[2-4]。通过近几年的实践与探索,发现血管夹产品不科学的夹闭力、夹闭平面、不同齿形及错误的操作等因素是导致患者血管损伤的罪魁祸首,比如产品夹持力过大可能对患者的血管壁造成损伤,过小又无法有效闭合血管或松动脱落造成患者出血的风险[5-7]。本文从医疗器械产品技术审评角度出发,针对该产品的主要风险点,汇总、归纳了血管夹产品在技术审评过程中的要点、难点,为缩短注册申请人注册周期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部门及管理部门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

 

1.综述资料

 

1.1 产品名称及分类编码

 

产品名称的确认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国家局)发布的《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无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以及《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国家颁布的相关法规,原则上应由一个核心词和三个以内特征词组成,以体现产品的特性、使用特点和预期用途。常见的血管夹产品名称举例:一次性使用无菌血管夹、一次性使用无菌止血夹、一次性使用无菌心血管止血夹等。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称国家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称目录),血管夹产品适用于《目录》中分类编码为0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05(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 夹)-02(止血夹)的心血管手术器械。

 

1.2 型号、规格

 

应对血管夹产品的全部规格、型号和划分原则进行详细说明,并明确产品各规格型号之间的差异性。一般主要以不同型号规格血管夹可适用的血管类型(如动脉夹或静脉夹)、组合形式(单夹或双夹)以及血管直径范围加以区分,也可以分别采用示意图进行描述。

 

1.3 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和实例

 

血管夹产品注册单元的划分,应依照国家局发布的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有关要求,并结合血管夹产品主要原材料材质、工作原理、结构、技术指标和预期用途等方面作为产品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及依据。另外在进行注册检测(或自检)时,注册申请人的送检样品应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若一个型号规格不能覆盖,还应该选择其他型号进行差异性检测,申请人自行检测的,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要求。

 

例:相同材质的双夹和单夹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产品技术原理不同则应划分为两个不同的注册单元。

 

1.4 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血管夹产品的结构原则上应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描述保持一致,其一般由夹片、弹簧和套管/ 销钉及其他用于术中临时夹闭血管或心血管组织用的附件组成。产品组成形式可为单夹或双夹。一般以无菌形式提供,一次性使用。除此以外,在结构及组成中还应明确产品与人体接触部分组件的材质,如金属材料常见材质有纯钛、钛合金及不锈钢等,高分子材料常见的材质有聚碳酸酯(PC)、聚丙烯(PP)、ABS和聚甲醛(POM)等。

 

1.5 产品的适用范围/ 禁忌证

 

适用范围:适用于外科手术时临时夹闭血管或心血管组织,术后即刻取出,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8,9]。适用人群应明确产品由专业的临床医护人员使用。禁忌证应说明该器械不适宜的某些疾病、情况或特定的人群及部位。

 

2.研究资料

 

2.1 产品性能研究

 

目前血管夹产品的技术指标暂无相关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参考,申请人应在设计开发过程中参照自身产品的技术特点和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和场景来有效输出血管夹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图纸等相关技术文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技术要求中应明确规格型号及其划分的说明(动脉夹及静脉夹应予以区分)、如产品型号、规格较多,可用图示注明。如涉及多个试验方法的同一性能指标应明确具体适宜的试验方法、选择依据及理由,并对其选择引用试验方法的科学性及有效性进行实质审查。随着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起草、修订工作有效推进,产品适用的标准也应随之更新。

 

此外还应根据产品原材料的性能特点(如不锈钢、钛、钛合金、高分子材料等),制定适合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并说明理由及依据。

 

血管夹产品常见的技术指标原则上至少应包括:外观、规格尺寸及允差、表面粗糙度、硬度、韧性、耐腐蚀性(金属夹适用)、反复开合无断裂(高分子夹适用)、两夹片头端偏移量、夹闭性能、夹持力、化学性能、无菌性能、环氧乙烷残留量(如适用)等。

 

2.2 生物学特性研究

 

血管夹的生物相容性可参照GB/T 16886 等相关标准进行评价或试验,本产品与人体接触部位为体内组织,接触时间为短期(≤24h)。具体评价项目可结合产品的临床应用、材质等实际情况参考以上标准进行。如不同原材料的血管夹适用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中有关生物相容性的要求,也应参照执行。

 

如申请人选择了生物学试验评价路径,应重点应关注其试验方法是否仅以产品某一部分进行浸提(如夹片部分)而非对产品进行完整浸提,这两种情况其试验结果不尽相同。如仅对血管夹夹片部分进行生物学试验,而忽略了产品的其他部件(弹簧、套管或销钉)对于产品生物相容性的影响,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患者使用上的临床风险。

 

与此同时,还应关注申请人在生产加工的过程中是否使用了相关的清洗剂及加工助剂,是否通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有效控制,没有给产品的生物相容性造成新的风险。

 

若经过充分评价认为某些项目不需要开展生物学试验,应说明理由,并给出实际依据及相关证明性文件资料。

 

2.3 灭菌研究

 

生产企业在设计开发阶段就应充分考虑血管夹产品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对灭菌方式的适应性问题,应针对其特性选择科学、合理的灭菌工艺及灭菌参数。以降低或避免错误的灭菌方式引发的其他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风险。

 

2.4 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2.4.1 产品有效期验证

 

产品有效期验证在申报产品注册时,如申请人由于种种原因实时老化试验暂未完成,原则上可提交产品加速老化试验的研究资料,如加速老化试验的方案、报告以及相关试验记录的数据、文件等,在此基础上建议申请人补充提交与国内同类(材质、工作原理、灭菌工艺、适用范围等)已上市产品对比的相关证明性资料,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证实产品通过加速老化宣称有效期的充分性。比如申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包装材料、包装工艺等与同类已上市产品基本等同,那么同类已上市产品的有效期也可作为申报产品的有效期研究资料中的证明性文件资料一并提交。加速老化试验的具体要求可参考YY/T 0681 系列标准或ASTM F1980《医疗器械无菌屏障系统加速老化的标准指南》等。

 

2.4.2 产品包装研究

 

血管夹产品的包装研究可参照GB/T 19633 相关标准以及ISO 11607《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系列标准、ASTMD4169《包装检测》等国际标准提交产品的包装验证方案、报告。

 

3.产品临床评价资料

 

血管夹产品目前适用于《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1 年第71 号)附件中分类编码为03 子目录下Ⅱ类无源产品均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情形。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47 号)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要求,可以豁免临床评价资料。但应参照国家局发布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申报产品与《目录》所述产品等同性论证。如申报产品与豁免目录产品或同类上市产品存在差异性(如结构组成、性能指标、适用范围等),申请人应在表格中进行差异性描述,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如在注册审查过程中发现申报产品是新型的作用机制或存在药械组合等情况,那么注册申请人应当依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相关通告的要求提交相应的临床评价资料。

 

4.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血管夹产品的说明书、标签样稿除应符合国家药监局关于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规定以外,还应关注以下要求:明确不同型号规格推荐夹闭的血管类型、管径;明确说明血管夹不适用的症状、患者等情形;应明确适用于血管夹的警示信息,内容应包括血管夹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或潜在的安全危害,并给出可能造成的结果;应列出适用于血管夹的注意事项,如临床医生应判定选择合适的规格夹闭目标血管等。与警示信息相同,注意事项中也应给出可能造成结果的有关情况说明;应明确产品的灭菌方式,其中射线灭菌建议标明射线种类;注明产品主要原材料,应有对材料过敏者禁止使用的提示;产品有效期若是通过加速老化试验获得,原则上应予以标明;一次性使用产品应当注明,并明确禁止重复使用;产品使用后,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处理。

 

5.小结

 

医疗器械是应用于人体的一种特殊的商品,关乎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从产品的立项、市场调研、设计开发、样品的试制、通过注册审评后取得产品注册证、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批量生产、上市放行,再到国内、国际市场的流通、储存、运输、使用等,每一个环节都对产品的质量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那么就需要注册申请人在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进行严格、规范的质量控制,需要国家相关的医疗器械监管部门依照法规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才能够有效保证医疗器械产品在上市后的临床应用中,充分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本文以保障人民用械安全为目标、以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为基本原则,以降低产品临床使用风险为导向,对注册申请人申报资料中的综述资料、非临床资料、临床评价资料、产品说明书等方面的审查关注点进行讲述,供注册申请人在产品注册申报时参考,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一定的审查思路。

来源:中国医疗器械信息

关键词: 血管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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