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检测网 2025-06-04 22:24
导读:在实验室内部质量监控中,质量监控记录只有两次测量结果,没有进一步的结果分析,这种情况是否可行呢?
一、案例问题
在实验室内部质量监控中,质量监控记录只有两次测量结果,没有进一步的结果分析,这种情况是否可行呢?
例如:使用同一台接地电阻测试仪,相隔6个月对留存样品的接地电阻进行测量,结果为:
第1次:0.031 Ω
第2次:0.032 Ω。
二、案例分析
笔者认为,实验室质量监控记录仅有两次接地电阻测量结果是不够的,应采用统计方法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
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规定,评价的方法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1. 标准有规定判据的方法;
2. 不确定度方法;
3. 质控图法;
4. 仪器最大允差法。
案例问题的接地电阻项目宜用不确定度方法评价两次测量结果,即
式中,
En:归一化偏差值;
x:第1次测量结果;
X:第2次测量结果;
U1:第1次测量的不确定度;
Uref:第2次测量的不确定度;
若|En|≤1,则结果满意。
若|En|>1,则结果不满意。
案例问题的质量监控记录应增加两次测量结果的评价,假如:
第1次测量的不确定度为0.002 Ω k=2,
第2次测量的不确定度也是0.002 Ω k=2。
则 |En| = 0.001 / [√(2 ×0.0022)] = 0.35 < 1
所以两次测量结果可以认为是“相同的”,即相隔6个月用同样的设备、相同的测量方法对同一留样重复测量的结果是一样的。
来源:质量观研社
关键词: 质量监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