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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R认证中的等同路径的具体要求

嘉峪检测网 2025-06-28 11:01

导读:本文将全面剖析MDR中关于等同性的核心要求,从法规基础到实操细节,帮助您深入理解这一关键概念。

在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EU 2017/745)框架下,"等同性"(Equivalence)是制造商在临床评估中可依赖的重要路径之一。然而,随着MDR的实施,等同性认定的标准变得更加严格和复杂。本文将全面剖析MDR中关于等同性的核心要求,从法规基础到实操细节,帮助您深入理解这一关键概念。

 

一、等同性的基本概念与MDR框架

1.1 什么是等同性?

在医疗器械领域,等同性指的是通过证明目标器械与已上市器械在技术、生物和临床特征上具有高度相似性,从而可以借助已上市器械的临床数据来支持目标器械的安全性和性能评估。这种方法可以避免重复进行耗时长、成本高的临床试验。

1.2 MDR对等同性的新要求

相比之前的医疗器械指令(MDD),MDR对等同性的要求显著提高:

·更严格的相似性标准:要求技术、生物和临床三方面的特征必须全面评估

·更明确的科学论证:需要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证明无临床意义上的差异

·更严格的数据访问要求:制造商必须能够充分获取等同器械的技术文档

·更详细的文档要求:需要在临床评估报告(CER)中详细记录等同性论证

1.3 等同性的法规基础

MDR中多个条款涉及等同性要求,主要包括:

·Article 2(48):定义了临床数据可以来源于等同器械

·Article 61(4)&(5):规定了III类和植入式器械使用等同性路径的特殊要求

·Annex XIV Part A(3):详细说明了技术、生物和临床特征的比较标准

·MDCG 2020-5:提供了等同性评估的具体指南

 

二、等同性的三大核心

MDR要求从三个维度全面评估器械的等同性,任何一方面的重大差异都可能导致等同性论证失败。

2.1 技术等同性

技术特征是最基础的比较维度,MDR Annex XIV Part A(3)规定:

"技术方面:器械具有相似的设计;在相似的使用条件下使用;具有相似的规格和性能,包括物理化学特性,如能量强度、拉伸强度、粘度、表面特性、波长和软件算法;在相关情况下使用相似的部署方法;具有相似的操作原理和关键性能要求。"

2.1.1 技术等同性的具体要求

1.相似的设计:整体设计理念和架构应相似,但不要求完全相同

2.相似的使用条件:包括使用环境、操作流程等

3.相似的物理化学特性:比如能量强度、拉伸强度等关键参数

4.相似的软件算法:MDR特别强调了软件算法的重要性

2.1.2 技术等同性的常见问题

·软件差异:对于依赖软件的器械,算法原理必须相似,但不要求代码相同

·材料差异:即使材料不同,只要不影响关键性能也可接受

·部署方法:特别是对于植入式器械,部署技术的差异可能影响安全性

2.1.3 MDCG指南的特别说明

MDCG 2020-5指出,MDR将MedDev 2.7/1中的"相同使用条件"改为"相似使用条件",但这不意味着要求降低,而是更强调无临床意义上的差异。

2.2 生物等同性

生物相容性是医疗器械安全性的核心,MDR规定:

"生物方面:器械使用相同的材料或物质,与相同的人体组织或体液接触,接触种类和时间相似,并且具有相似的物质释放特性,包括降解产物和可浸出物。"

2.2.1 生物等同性的关键点

1.相同的接触材料:与人体接触的材料必须相同

2.相同的接触组织/体液:接触的人体部位必须相同

3.相似的接触时间和释放特性:包括降解产物和可浸出物

2.2.2 与MDD要求的差异

·取消了"完整皮肤接触"例外:MDD允许与完整皮肤接触的器械使用相似材料,MDR取消了这一例外

·更严格的释放特性要求:需要考虑降解产物和可浸出物的影响

2.2.3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材料"相同"但释放特性仅"相似"的情况,MDCG解释称这考虑了加工工艺和使用环境可能带来的微小变化,只要不影响安全性即可接受。

2.3 临床等同性

临床特征是最终决定因素,MDR要求:

"临床方面:器械用于相同的临床病症或用途,包括相似的疾病严重程度和阶段,在身体的相同部位使用,用于相似的人群,包括年龄、解剖学和生理学方面;具有相同类型的用户;就特定预期用途而言,具有相似的预期临床效果的关键性能。"

2.3.1 临床等同性的要素

1.相同的临床适应症:治疗相同的疾病或症状

2.相似的疾病阶段和严重程度

3.相同的解剖部位

4.相似的患者人群:年龄、性别、生理特征等

5.相同的使用者类型:专业医护人员或普通用户

6.相似的临床效果

2.3.2 临床等同性的评估重点

·用户能力考量:MDR新增了对使用者类型的明确要求

·临床效果可比性:关键性能指标应相似。

 

三、不同类别器械的等同性要求

MDR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定了不同的等同性要求,特别是对高风险器械有更严格的规定。

3.1 III类和植入式器械的特殊要求

3.1.1 同制造商情况

当制造商对自家III类/植入式器械申请等同性时,需满足:

1.有效的CE证书:可以是MDD、AIMDD或MDR证书

2.最新的临床评估:NB可能要求审查等同器械的CER

3.有利的风险-收益比:等同器械不应有新的安全隐患

3.1.2 不同制造商情况

当引用其他制造商的III类/植入式器械数据时,要求更严格:

1.仅接受MDR认证器械:不再接受MDD/AIMDD证书

2.完整的合同协议:必须确保对技术文档的持续完全访问权

3.PMCF要求:必须包含上市后研究计划

3.1.3 合同要求

不同制造商间的合同必须包含:

·明确允许对技术文档的完全和持续访问

·双方正式签署

·适当的日期

3.2 IIa/IIb类非植入式器械的要求

对于中低风险器械,要求相对宽松:

1.接受MDD或MDR证书:等同器械可以是在欧盟已上市产品

2.披露监管状态:需说明等同器械的认证情况

3.数据充分性:需证明有足够数据访问权限

3.3 特殊类型器械的限制

3.3.1 含药器械

MDR明确规定:

·含药器械与非药械不能等同:如肝素涂层导管与普通导管不能建立等同性

·药物部分不能单独等同:器械中的药物成分不能与单独药物建立等同

3.3.2 系统器械

在极特殊情况下,单个器械可与系统中的组件建立等同性,但必须满足:

1.同一法律制造商

2.系统当前已上市

3.完全满足三大等同性标准

4.系统组件间无相互影响

5.不适用于高风险植入式器械

3.3.3 无医疗目的器械(Annex XVI)

这类器械不能与医疗用途器械建立等同性,但可考虑:

1.进行临床试验

2.依赖"类似医疗器械"的数据

3.仍需证明性能和安全性的可比性

 

四、等同性论证的科学方法与文档要求

4.1 科学论证方法

4.1.1 差异的可接受性

MDR允许存在某些差异,但必须:

1.明确定义所有差异

2.提供科学论证说明无临床安全性或性能影响

3.支持性证据可来自:

Ø制造商的临床前数据

Ø科学文献

Ø通用规范

Ø协调标准

4.1.2 修改器械的特殊考量

对于改进型器械,需特别注意:

1.修改目的:如为改进安全性,需论证不引入新风险

2.上市后跟踪:III类和植入式器械必须进行PMCF研究

3.累积变化评估:多代产品需评估所有变化的综合影响

4.2 多代产品的等同性挑战

当产品经历多代演变时常见问题:

1.临床数据代际归属不清:需明确哪代产品产生了临床数据

2.累积变化评估不足:多次小修改可能使产品实质上不同

3.技术过时风险:早期数据可能不符合当前技术水平

MDCG特别警告"弗兰肯斯坦方法"——拼凑不同器械的部分特征来论证等同性是不可接受的。

4.3 临床数据的有效性与评估

4.3.1 有效临床数据的定义

根据Article 2(48),临床数据必须来自:

1.目标器械的临床试验

2.等同器械的临床试验或科学文献研究

3.同行评议文献中的临床经验报告

4.上市后监测的临床相关信息

4.3.2 数据评估流程

1.确认数据符合定义

2.提供全部数据(包括有利和不利结果)

3.进行严格评价与分析

4.3.3 类似器械数据的使用

"类似器械"(Similar Devices)不同于"等同器械",其数据不能直接用于等同性论证,但可用于:

1.风险识别

2.技术水平评估

3.设计特征分析

4.临床研究设计参考

对于成熟技术(WET),类似器械数据可辅助确认符合通用安全性能要求(GSPRs)。

4.4 文档要求与MDCG 2020-5表格

4.4.1 CER中的等同性记录

临床评估报告(CER)中必须包含:

1.明确识别的等同器械

2.使用MDCG 2020-5 Annex I表格系统比较特征

3.差异识别与科学论证

4.数据访问证明

4.4.2 MDCG表格的应用

MDCG 2020-5提供的表格模板应包括:

1.技术特征比较

2.生物特征比较

3.临床特征比较

4.差异总结

5.科学论证

 

五、等同性路径的常见误区与挑战

5.1 常见误区

1.认为等同性可免除临床评估:实际上等同性只是临床评估的一种方法

2.忽视数据访问要求:特别是对III类器械需合同保证持续访问

3.低估文档要求:缺乏系统记录和科学论证

4.混淆"相似"与"等同":类似器械不能直接作为等同器械

5.2 主要挑战

1.III类器械的数据获取:不同制造商间技术文档共享的商业敏感性

2.多代产品的复杂性:长期演变产品的等同性论证困难

3.软件器械的特殊性:算法原理相似性判断的主观性

4.NB审查的严格性:公告机构对等同性论证的详细审查

5.3 欧杰客户中最常见的错误:

·多代产品未明确哪代有临床数据。

·过度依赖临床前数据但又缺乏关键性能和临床安全或益处逻辑关系的科学论证。

 

六、实施建议与最佳实践

6.1 系统化等同性论证流程

1.早期规划:在研发初期就考虑等同性策略

2.全面比较:严格按三大维度系统比较

3.差距分析:识别并记录所有差异

4.科学论证:对每个差异提供充分论证

5.文档管理:完整保存所有支持性证据

6.2 与公告机构的有效沟通

1.提前咨询:特别是对高风险或复杂情况

2.透明披露:主动说明所有已知限制和不确定性

6.3 持续合规管理

1.合同维护:确保数据访问权的持续有效

2.更新机制:跟踪等同器械的变更和更新

3.PMCF执行:按计划实施上市后临床跟踪

 

七、未来展望与总结

随着MDR实施的深入,等同性路径的应用将面临更多实践检验。特别是对于人工智能医疗软件、新型生物材料等创新产品,传统的等同性评估方法可能需要调整。

总结MDR等同性路径的关键要点:

1.全面比较:技术、生物、临床缺一不可

2.科学论证:差异必须有充分依据

3.数据保障:确保对等同器械数据的充分访问

4.文档完整:系统记录比较结果和论证过程

5.风险适配:不同类别器械要求不同

等同性路径作为MDR框架下的重要工具,合理应用可显著降低合规成本,但必须建立在科学、系统和透明的评估基础上。制造商应投入必要资源,建立专业的临床评估团队,低风险器械虽然无需获取等同器械技术文件的访问权限,但是为了获取充分的数据以证明等同性,可能需要对等同器械样品进行必要的送检、分析和验证,确保等同性论证经得起严格审查。

通过本文的详细解析,希望能帮助医疗器械行业同仁更好地理解和应用MDR下的等同性路径,推动高质量医疗器械的高效合规。

 

来源:欧杰MDR认证

关键词: MDR认证 等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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